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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半月谈评论:乡村振兴立法,撤并村庄有规矩
  公考小助手  6/15/2021 3:56:38 PM  收藏

  以下内容来源半月谈网,此内容仅作为公务员考试申论及面试素材积累、学习参考使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了能够使各位考生方便快捷的学习特整理分享2021半月谈评论:乡村振兴立法,撤并村庄有规矩。以下是具体内容:

  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其中广受关注的一条是: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村庄撤并工作。对于一些发达地区来说,村庄撤并有其必要性,比如通过农村社区化建设,可以有效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多种生产要素节约集约利用,降低农村宗族势力影响,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一些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来说,村庄搬迁或者合并也有一定合理性。这些地方或者难以做到"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或者人口流失特别严重,与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

  但在村庄撤并过程中,也确有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个别地方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让村民上楼住新房,换取城镇建设用地的指标,获取土地收益。对相关农民来说,获得的补偿标准偏低,上楼住新房还需要额外掏钱,有的地方甚至每户需要补差价十几万元,加上装修、购置新家具等等,费用压力大。此外,对于还没有形成足够产业支撑、缺乏就业岗位的地区来说,农民上楼并不意味着成为市民,有的仍要回村种地,因此也面临生活成本增加、务农成本上升、生产生活不便等具体困难。

  脱离现实条件,不尊重农民意愿,单纯以获取土地收益为主要目标的村庄撤村,牺牲的是农村和农业发展,牺牲的是农民利益。

  村庄撤并是一项系统工程,须慎之又慎,单算经济账是远远不够的。超越现实条件的急躁冒进是不允许的,即使在条件已经具备的地方,在此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也必须细致耐心,把大大小小问题考虑周全,把方方面面工作落实到位。

  半月谈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对于一些只合村、未并居的地方来说,尽管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降低行政开支、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个别村庄合并之初,仍然出现了合村不合心、干群关系一时难以融洽等现实问题。

  在长期基层治理实践中,以"熟人社会"为基础构建的村庄,形成了独特的社会生态。村庄撤并,势必打破原有生态,给社会治理提出新的课题。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就有可能出于"好心"但办了"坏事",引发农民不满,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半月谈记者曾经采访过一些村庄,其中一个山区村庄由4个村庄合并组成,由于历史上发生过争水、争地的矛盾,部分村民互不服气,合村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共事务一直难以正常开展。还有一个村由3个村合并而成,南北两个村民聚居点相距约9公里,合村前有12名村干部,现在只有5名村干部,由于干部和群众联系减少,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群众意见较大。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通过立法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农民意愿得到尊重、农民利益得到保护,可以有效避免脱离实际、不顾条件的强迫命令行为,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保证乡村振兴战略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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