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公考lidegk.com - 旗下联盟网站ahgwyksw.com
资料领取加微信 lidegk
答疑咨询电话 13335657309微信同号
首页 招考公告 政策答疑 学习目录 题库 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 面试备考 申论素材库 面试素材库 课程体系
国考 省考 选调生 事业单位 遴选 三支一扶 军队文职 公检法招考 高校招聘 社区招聘 国企招聘 人才引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学习训练 申论素材宝典 半月谈精选 正文
2021人民时评: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虚假诉讼
  公考小助手  4/28/2021 10:06:06 AM  收藏

  以下内容来源人民日报,此内容仅作为公务员考试申论及面试素材积累、学习参考使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了能够使各位考生方便快捷的学习特整理分享2021人民时评: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虚假诉讼。以下是具体内容:

  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而且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妨害了司法秩序。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套路贷"的新闻时常引起关注。一旦落入"套路贷"陷阱,被害人常常被逼得债台高筑,其背后往往潜藏着虚假诉讼。据统计,虚假诉讼中有24.65%的案件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贷、虚构债务等"套路贷"手段,有19.05%的案件为黑恶势力或犯罪集团团伙作案。整治虚假诉讼乱象,从源头斩断相关利益链条,已是当务之急。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从表面上看,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权利",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恶意利用国家司法制度进行虚假诉讼,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且花样翻新、隐蔽性强,给司法机关的识别和防范带来不小的困难。

  虚假诉讼的危害不可小觑。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而且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妨害了司法秩序。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因其事实简单、成诉的证据要求低,容易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支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等手段形成虚假诉讼,从而达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以法律的名义行不法之事,虚假诉讼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公信。虚假诉讼之所以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在于参与者中往往有法律行业"圈里人"。这些人知法犯法,把国家治理的公器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

  治理虚假诉讼乱象,必须有"零容忍"的法治态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加强对虚假诉讼的刑事打击。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从立法到司法的一系列组合拳,提高了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压缩了虚假诉讼赖以生存的非法利益空间,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的形象和公信力。

  对于虚假诉讼,关键是要行治本之策。一方面,对症下药,提升法律从业者职业操守,遏制其唯利是图、钻法律空子的苗头。对此,《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通过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让虚假诉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而且要有经济上的惩罚措施,才能压缩虚假诉讼的生存空间,实现司法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可保障。【内容来源《人民日报》(2021年04月27日05版)】



加微信lidegk获取更多备考资料

课程及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13335657309或扫二维码公考微信加微信咨询
推荐阅读
面试备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隐私及免责声明 - 关于立德公考
微信:lidegk 电话:13335657309
Copyright ahgwyksw.com 皖ICP备皖公网安备号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