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大我市重点工程现场管理及督办工作需要,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0人(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含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2018年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4张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公布。
(二)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领取方式、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网、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视个人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
(二)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月工资按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普通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技术岗位人员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558-5122786;市就业人才服务局0558-5132036。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8年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1月13日
课程及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13335657309或扫二维码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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