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从国家到地方对互联网管理的探索从未止步。据鲁宁《“依法管理”是政府对四亿网民的承诺》介绍,1994年以来,中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等。我们还能在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中,找到与网络管理有关的条款。 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对于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11种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全国各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办法)。该《规定》还提出,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微博也都在2012年3月16日起采取实名制。 其次,管理不单是技术问题。 微博的管理不只是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优化网络生态环境,需要自律和他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给力。 一是要加强引导教育。要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网络法治意识和公民个体的道德自觉。要健全网络自律公约,把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自我净化”、公众监督结合起来;要建构微博时代的道德体系,使网络安全理念和诚信公德深入人心;要深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二是要加强依法管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尤其是法律创新,是顺应微博时代潮流之举。有法可依与有法必依的有机结合,才是依法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活动的有效路径。 ——首先,要在建立网络法制的体系框架方面创新,确保“有法可依”。 据黄科舫《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研究与社会管理创新》分析,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基本的网络法律,除《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其余全部是法规和规章。立法主体部门化、层次低,缺乏权威性,各部门法规之间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在种类繁多的网络部门立法中,缺少一部完整、全面的网络基本法律为基础。由于多头立法,政出多门,缺少基本法律的统帅,造成同等效力的法规交叉面太多,不同部门制定的网络法规之间形成过多的覆盖、包含关系。在立法上属多重授权,在行政执法上造成执法冲突和矛盾。 依法管理,就要为微博时代建章立制。制定网络法律要向网络实践学习,要尊重民意,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汲取实践经验和大众智慧,切实推进科学立法。 ——其次,要强化法律实施和执法力度,确保“有法必依”。在加快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要不断提高网络执法水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强化法律实施和执法力度,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科学路径,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色情和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企业电子商务、大众个人隐私不受损害,确保“有法必依”。执法不严,法律再完善也只是一纸空文。 更多参考—— 国新办王晨:积极开展微博客舆论引导工作 微博客作为互联网一种新应用,具有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是信息传播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要从提高党和政府治国理政能力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和“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的部署要求,适应新形势、运用新平台,积极开展微博客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运用微博客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通过微博客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现在不少地区和单位重视加强微博客内容建设,通过微博客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风尚,推动了网络文化繁荣和网络文明的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微博客等新技术新应用的作用,成功开展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等一系列重大主题报道,浓墨重彩讴歌了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伟大胜利的丰功伟绩。希望各地区各单位积极运用微博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多发布健康有益的新内容,更多展现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更多反映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和应对能力,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通过微博客提供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目前,境内50余家微博客网站每天更新帖文达2亿多条,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海量信息,方便了广大网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要积极鼓励有关方面提供更多商务类、生活类、教育类、文娱类等实用信息,满足网民多方面、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发挥微博客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的积极作用,使微博客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通过微博客促进网民沟通交流。网民沟通交流的信息是微博客内容的主体,进行情感思想沟通和工作生活交流是网民使用微博客的主要需求。特别是网民通过微博客分享快乐、分担忧伤,有效疏导了情绪、平衡了心态,推动微博客成为公众沟通交流的重要社交平台。希望知名博主不断增进对国情、社情、网情的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在网上舆论引导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微博客推进网络文明建设。近年来,“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不断推进,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提升了网络文明水平。网络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许多作家、学者、艺术家和各界先进工作者等积极使用微博客阐释科学理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交流工作心得、推介文化产品等,形成了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希望网站和网民朋友进一步树立网络文明意识,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倡文明表达、创文明环境,发文明博文、做文明博主,推动微博客成为传播积极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意见的新平台,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阵地、舆论阵地。 通过微博客推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一段时间以来,各级党政、人大、政协、司法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及公职人员,通过微博客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把微博客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目前,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已开设的4万多个微博客账户,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新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政务微博群、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政务微博群等一大批党政机关官方微博客,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认真回应关切,实现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推动了实际工作。我们希望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公职人员,通过微博客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妥善回应网上热点,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使用微博客时,希望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区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遵守有关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维护微博客,及时更新信息,提高沟通质量,加强良性互动,扩大社会影响。 在积极鼓励各个方面运用微博客服务社会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微博客使用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人利用微博客编造和散布谣言,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故意侵犯他人权益,进行非法网络公关,必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网民在上网时应守法自律,不传谣、不信谣。微博客网站应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违法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欢迎广大公众积极举报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加强对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运用和管理,推进网络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实际上,对微博客如何发展和管理也是世界上不少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互联网建设管理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兴利除弊,努力做好微博客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微博客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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