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党史及中国近代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周六)上午
8:00-9:30《综合知识》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瑶海区人社局907室(明光路,三十八中和平校区旁)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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